
醫院污水處理設備
發布時間:4/11/2019 11:14:38 AM
所屬分類:污水處理設備
醫療污水主要是從醫院的診療室、化驗室、病房、洗衣房、X片照相室和手術室等排放的污水,其污水來源及成分十分復雜。醫院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細菌、病毒和化學藥劑,具有空間污染、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的特征。
與工業廢水相比,醫療廢水對環境的影響更大,危害也更大。醫院在運行過程中,不可避免地產生了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、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水,這些廢水的來源決定了其成分復雜性,涉及多種生物性、化學性或放射性污染。
醫院污水的來源及成分復雜,含有病原性微生物、有毒、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,具有空間污染、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等特征,如果不經有效處理直接排放進入城市下水管道或環境水體,往往會造成水體的污染,引發各種疾病,尤其是傳染病,嚴重危害人們的身體健康。
醫療污水的特點決定對其無害化處理是非常嚴峻的問題:一些具有高度傳染性的疾病在社會上蔓延,對醫院污水的無害化處理技術及設施,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我國醫院污水的實際情況與國外醫院有較大差別,與一般生活污水也有很大不同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
①醫用廢棄物的收集、分類和消毒較難嚴格執行,造成病人的血液、病理切塊、檢驗廢棄物以及醫用化學藥劑等混雜進入醫院排水系統。
②我國醫院從功能上雖然分為傳染病醫院和非傳染病醫院,但傳染病的初期診斷大都是在普通醫院進行的,據統計傳染病醫院收治的病人70%以上是經綜合醫院確診后轉送來。而且我國大多數綜合醫院設有腸道、肝炎門診及傳染病房,其污水中的致病菌、病毒的危害性遠大于生活污水,加上我國目前城市排水系統普及率和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低,嚴峻的現實迫切要求我國必須對醫院污水單獨進行有效的處理。
為消除污染,保護環境,醫院擬建醫療污水處理設施,以確保經處理后的廢水達到《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18466-2005)中預處理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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